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在该国所推行的经济体制的官方術語: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中首次提出,此后多次修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改革開放的一項重要方針,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部分,此項措施影響了越南老撾等社会主义国家。[1][2]

  1. ^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www.people.com.cn. [2018-03-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1). 
  2. ^ 江泽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党的文献》2010年第5期. 2013-09-06 [2016-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6).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