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指具有一定规模的资金融通、货币借贷和买卖有价证券的活动和场所。金融市场不一定要在固定的场所中,通过电子通讯等方式完成的交易也可以被认为是金融市场的一部分。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是资金供求双方,可以是个人、企业银行经纪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机构以及政府机构等。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是货币形态的资金商品,并以利息作为价格。而利息通常是资金使用权转移的代价或者是资金参与生成的利润的分割。金融市场是一个大型生态系统,货物和服务的制作,新的资产形式和金融市场内外的这些资产之间的相互作用。

并非只有市场经济下才有金融市场。计划经济体制下也可以有金融市场,因為沒有金融資本就無法調動資源,其存在仍是必須的,但其规模一般不如市场经济下的金融市场规模大,而其运作机制也与市场经济下的金融市场有很大差异,不以喊價逐利套現為目的,雖然避免了動盪與投機,但最終因為靈活性不足而沉沒在市場中,俄羅斯等之後也開展了更加競爭力的新金融體系。[1]

  1. ^ 姜建清:冷战!暗战!金融战!穿越苏联时代海外银行兴衰沉浮之旅. [2024-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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