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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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称 | 法官閣下 |
提名者 |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 |
任命者 | 香港行政長官任命, 並徵得立法會通過。 |
任期 | 終身制(法定退休年齡為65歲) |
先前职位 | 香港首席大法官 |
首任 | 李國能,1997年7月1日就任 |
设立 |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 |
薪资 | $340250港元(月薪) |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英語:Chief Justic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是香港司法机构及香港終審法院的首長。首席法官是終審法院四位常任法官之一。於英治時期,此職被称为香港首席按察司(1843至1992年)、香港首席大法官(1992-1997年)。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的首長,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其他司法職能,如主持法律年度典禮。此外,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排名名單,首席法官排名於行政長官之後,位列第二。
第一任首席法官是李國能(1997年7月1日任職,至2010年8月31日離職);第二任首席法官是馬道立(2010年9月1日就任,至2021年1月11日卸任);第三任和現任首席法官是張舉能(2021年1月11日就任)。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