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起草机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提请审议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施行日期2021年3月11日
法律效力位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立法历程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现状:施行中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是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一份人大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据本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3]香港政治制度進行改革

  1.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京闭幕. 新华网.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1) (中文(简体)及中文(中国大陆)). 
  2. ^ (两会受权发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新華網. 2021-03-04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6) (中文(中国大陆)). 
  3. ^ 3.0 3.1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1-03-05 [2021-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2). 


引证错误:页面中存在标签,但没有找到相应的标签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