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 

按照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定义,文化产业指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一系列活动。[1]

文化产业的概念一直在不断被修改,形成了“学院派”和“应用派”之分。学院派通常从“理论-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界定文化产业,应用学派则从社会经济实践中关注文化产业的市场性。加上文化产业在各国呈现的地域差异,其所涵盖的范围也随着产业本身的发展越来越宽泛,有的国家将文化产业称为“创意产业”(或是“内容产业”)和“核心版权产业”。

总的来说,西方“文化产业”概念通常包括:

  1. 大众文化”或“流行艺术”,如流行音乐、商业设计、电视剧等。
  2. 大众传播媒介。
  3. 把文化推向市场,不仅按照文化艺术的规律来生产,更要按照一般商品生产的模式来生产的产业模式。
  4. 与其他产业一样,按资本运行逻辑生产,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增值。
  5. 一种造成当今世界文化存在方式、文化格局、文化观念、文化生产方式、文化接受和消费方式、文化作用方式的的改变的文化现象。[1]
  1. ^ 1.0 1.1 欧阳友权. 《文化产业通论》 (M). 湖南: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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