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治 

德國政治體制

德國為一個議會民主制聯邦共和國,其政治體系需按照分權、區域自治、民主投票這三項基本原則維持。聯邦總統僅僅為禮儀性的國家元首虛位元首),真正的實權掌握在聯邦總理,即政府首腦手中。

聯邦立法部門聯邦議院,而聯邦參議院則由各联邦州代表所組成。自1949年以來,基督教民主聯盟社會民主黨一直是德國聯邦議會中的兩大政黨。

德國司法制度獨立於行政和立法之外。而德國的政治制度是依據1949年所頒布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簡稱《德國基本法》),其地位等同於憲法。《德國基本法》強調對個人自由的保護,另外也界定聯邦與各州的權力、以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