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書記 

市委書記,全稱市委員會書記,朝鮮称之为市委员会责任秘书朝鲜语:당위원회 책임비서黨委員會 責任秘書),通常指共产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在一级行政区划的委员会(即市委)的负责人。

中華人民共和国是指中国共产党设在一级的委员会(即市委)负责人。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轄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四种,所以市委书记的级别可以是直辖市市委书记、或副省(部)级(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或由所在省省委副书记、常委兼任的地级市市委书记)、或正地(市)级(地级市市委书记)、或正县(处)级(县级市市委书记)。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各级行政机构实行党委负责制,所以市委书记是所在的实际最高负责人,地位在市人大選出的市長之上。

社會主义国家朝鮮越南古巴老挝等,也有设置市委书记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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