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是關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實施的外交政策和其歷史。中国政府表示,其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捍卫国家的独立、主权和尊严;在中国总理周恩来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谋求同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推动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1][2][3][4][5]
截至2024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183[6]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7],总計有180个联合国會員国以及巴勒斯坦、库克群岛、紐埃3个非聯合國會員國。基於一个中国原则,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與任何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建交[註 1]。
- ^ 新中国外交50年(图片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中国外交政策. 中国政府网.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团.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5).
- ^ 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如何理解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人民网. [2020-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8).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瑙鲁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4-01-24 [2024-01-2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各国建立外交关系日期简表. [2021-0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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