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的县级以上国家机构选出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任时应当公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的政治制度。2018年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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