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介绍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制度与治理发展状况。過往中國存在法律體系薄弱的問題,由官員根據大致情況感受斷然判定為主,不重視條文定義與操作程序,有鑑於認知此社會問題的存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起,將完備「依法治國」精神的建設作為首要工作。儘管自2014年在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領導下逐漸推動中國制度體系進步,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內核是「基于法律的治理」,與「以法律做公共契約」的思維有著完全不同的觀念,此設定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法律頒布與執行最高權威的方式,反對司法獨立權力分立,其主體、解釋、救濟方式均存在差異與討論空間[1][2][3]。在党领导一切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主管各级司法机关工作,凌驾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上[4]

  1. ^ 習近平為何高唱「法治」?. 
  2. ^ 黨旗下的天秤:中國「法治」的政治邏輯. [2022-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09). 
  3. ^ 中國大陸法治相關問題之研究 (PDF). [2022-07-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7-05). 
  4.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凤凰网. 2014-10-28 [2019-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8).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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