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長 

 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
現任
陳建仁

2023年1月31日就任
尊称院長、閣揆
官邸臺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42號(金華官邸)
提名者總統
任命者立法院(1997年修憲前)
總統(1997年修憲後)
先前职位中華民國國務總理
首任谭延闿行憲前)
翁文灝(行憲後)
设立1928年(行憲前)
1948年(行憲後)
副職行政院副院長
网站www.ey.gov.tw

行政院院長(雅稱閣揆)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首長,同時為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的領導者,負責綜理各級中央行政機關運作,職權等同於其他共和制國家的內閣总理。其由總統任免,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之義務。當總統、副總統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代行總統職權。現任院長為民主進步黨籍的陳建仁

行政院院長職位起始於國民政府時代,首任院長是谭延闿行憲後首任院長是翁文灝政府遷臺後首位院長為陳誠。行政院院長之任免權在於總統,若總統認為行政院院長不適任,可直接命其請辭。立法院若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者應依法請辭,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反之,若不信任案未通過,則立法院於一年內不得再對同一任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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