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
教育阶段
上级分类第三期教育 编辑
所属实体教育制度 编辑
之前是Senior High School 3 of Ghana 编辑
从业者大學教員、​music professor、​professor of music composition、​學院教學人員、​university and higher education teachers 编辑

高等教育(法語:études supérieures;德語:höhere Bildung;英語:higher education;西班牙語:educación superior),又称专上教育(英語:post-secondary education[1])是一个教育层级的概念,广义上是指一切建立在中等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这个层级涵盖了学园大学學院神学院理工学院技術學院以及其他颁授学位[2]或专业证书的学院级机构(例如專科學校)。

海法大學碩士畢業典禮

根据1950年起草的欧洲人权公约第一号议定书第二条,所有签约的欧洲委员会成员国均有义务保障民众的受教育权

而在国际层面上,于1966年签订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三部分第十三条进一步申明了人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高等教育哲學:主張認識論的人認為,人們探究知識源於好奇,只有越來越精確的知識才能得到滿足。而主張政治論的人認為,人們除了探究知識的好奇外,還會為國家作出貢獻。社會上有很多複雜的事情,只有透過研究和需要深奧的知識才能解決社會上的問題。[4]

  1. ^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Overview. Education Bureau, Hong Kong SAR. 2017-09-29 [2019-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1-21) (英语). 
  2. ^ High education - study a mb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20-03-11
  3.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联合国人权事务. [2010-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9). 
  4. ^ 布魯貝克. 導言. 高等教育哲學 三版. 中國大陸: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1年. ISBN 7-5338-2957-3 (中文(简体)).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