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语」重定向至此。关于土耳其的官方語言,请见「
土耳其語」。关于土族语言,请见「
土族语」。
此條目介紹的是非標準化的語言變體。关于常常也縮稱作方言的「地方語言」(vernacular),请见「
地方話」。关于其他用法,请见「
方言 (消歧义)」。
方言(英語:Dialect),為某種語言的變體。然而,在對「語言」和「方言」定義時,無論採用社會語言學者「相互理解性」的判別標準,或是歷史語言學者「歷史發展關係」的判別標準,都無可避免會碰到準則上相當程度的恣意和困難。故多數人同意,實際上,判別語言和方言的標準往往有政治性,如果某種語言完成标准化(特別是指書面標準化)的程序,我們通常將其稱之為「語言」;如果某種語言並未完成此程序,則通常將其稱為「方言」(本質上是謂「非標準化方言」)。方言之語音則為「方音」。通常情况下,方言来自传授者的学习偏差,且带去某地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