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运动定律 

在巨著《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1687年版本裡,以拉丁文撰寫的牛頓第一定律牛頓第二定律
在這篇文章內,向量标量分別用粗體斜體顯示。例如,位置向量通常用 表示;而其大小則用 來表示。

牛頓運動定律(英語:Newton's laws of motion)描述施加於物體外力與物體所呈現出的運動彼此之間的關係。[1]這定律被譽為經典力學的基礎,是英國物理泰斗艾薩克·牛頓所提出的三條運動定律的總稱。這定律的現代版本通常表述為[2][3]

  • 第一定律:假若施加於某物體的外力為零,則該物體的運動速度不變(慣性定律)
  • 第二定律:施加於物體的外力等於此物體的質量加速度的乘積(加速度定律)
  • 第三定律:當兩個物體相互作用於對方時,彼此施加於對方的力,其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定律)

牛頓在發表於1687年7月5日的巨著《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裏提出這三條定律。[4]他將先前伽利略·伽利萊克里斯蒂安·惠更斯等等物理大師想出的一些動力學原理整理並發展成為這三條精練簡要的定律。[5]牛頓應用這些定律來分析各種各樣的動力學運動。例如,牛頓應用這些定律與牛頓萬有引力定律來解釋克卜勒行星運動定律[6]

  1. ^ Newton's laws of motion.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2018-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8). relations between the forces acting on a body and the motion of the body 
  2. ^ Halliday, Resnick & Walker 2005,第88f頁
  3. ^ Young, Freedman & Ford 2011,第104頁
  4. ^ Newton 1846,第83-93頁
  5. ^ Ray 1910,第76頁
  6. ^ Cohen & Smith 2002,第202f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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