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語 

國語
中華民國國語、台灣華語
发音/ku̯ɔ˧˥ y˨˩˦/
母语国家和地区 中華民國
区域臺灣、澎湖、金門、馬祖、部分海外華人社群
語系
官方地位
作为官方语言 中華民國
管理机构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第四科
(原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語言代碼
ISO 639-1zh
ISO 639-2chi (B)
zho (T)
ISO 639-3cmn
ISO 639-6goyu
2010年台澎金馬各六歲以上在家中有使用該語言(可複選語言)者,於所在的鄉鎮市區人口中所佔之比例。

中華民國國語可分為廣義及狹義。對外語來說,國內各民族的一切語言和文字,可統稱廣義的國語;在國內,相對其他固有語言而言,通常指以「北平現代音系」為標準音漢語,為狹義的國語[1][2],屬於現代標準漢語的變體之一,是中華民國事實上的官方語言,為現今臺灣各族群間的通用語

1913年,教育部讀音統一會議定老國音,標音用注音符號。1932年後,以教育部出版之《國音常用字彙》為標準音,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制定的普通話標準有一些差異。1945年臺灣進入戰後時期,當時剛結束日本統治的臺灣人並不熟悉國音[3];在中華民國政府國語政策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下,國語才逐漸在臺灣普及[4][5]

  1. ^ 國立編譯館 (编). 部編大專用書《國語》. 正中書局. ISBN 9570903406. 
  2. ^ 中國大百科智慧藏. 140.128.103.128. [2020-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0). 
  3. ^ 林育辰. 第四章第二節 戰後初期臺灣的國語運動(西元1945-1949年). 臺灣推行國語運動對英語教育政策的啟示之研究 (PDF). 國立臺東大學碩士論文. 2013.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5-02). 
  4. ^ 楊真宜. 台灣本土語言流失之文獻回顧與探討. 第16次語言·地理·歷史跨領域研究工作坊 (台中: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2017年4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02). 
  5. ^ 古國順. 臺灣客語概論.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5: 7– [2014-01-13]. ISBN 978-957-11-4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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