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繫匯率制度 

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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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聯繫匯率制度,是香港由1983年10月17日開始實施的匯率制度。[1][2]聯繫匯率制度的架構內維持匯率穩定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首要貨幣政策目標之一。香港聯繫匯率制度屬於一種貨幣發行局固定匯率制度,以百分百外匯儲備保證,港元以7.75至7.85港元兌1美元的匯率與美元掛勾。[3]

政府中央銀行在正常情況下不會主動插手干預外匯市場(即通過控制港元的供應與需求來直接影響匯率);匯率穩定主要通过香港三家發鈔銀行中銀香港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渣打銀行)進行套利活動達成,可稱之為一個自動調節機制;這亦是香港聯繫匯率制度與其他固定匯率制的最大不同之處。

  1. ^ 香港的聯繫匯率制度 (PDF): page 2. 2005年11月 [2011-03-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7-01-25). 
  2. ^ Jao YC. [2001] (2001). The Asian Financial Crisis and the Ordeal of Hong Kong. Quorum, Greenwood. ISBN 978-1-56720-447-6
  3. ^ 金管局資料簡介(1)香港的聯繫匯率制度 (第二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金管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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