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紳士 

美國新墨西哥州陶斯縣一班太平紳士正在處理案件,1941年

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JP,又譯太平局紳)、治安法官,為一種由政府委任民間人士擔任維持社區安寧、防止非法刑罰及處理一些較簡單的法律程序的職銜,多半存在于適用普通法系的國家或地區。現時英國的英格蘭威爾斯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馬來西亞美國新加坡香港等地皆有太平紳士制度,但各地區對太平紳士的定義和要求皆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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