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拉丁語:Concilium Œcumenicum Vaticanum Secundum),簡稱梵二大公會議、梵二會議、梵二,又稱紐曼會議[1],是天主教會第21次大公會議[2],也是距今最近召開的一次大公會議,於1962年10月11日由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召開,1965年12月8日由次任教宗保祿六世結束。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是天主教會歷史上第21次大公会议。起初,人們以為它是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的續會,但後来羅馬教廷作出了澄清了:它將是另一次新的大公會議,取名“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3]。
在1959年6月29日所颁布的《忝登伯鐸寶座》通谕中,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指出此次大公會議的目標將會是:「發揚聖道、整頓教化、革新纪律」[2]。 本次會議最其重要的結果,即是認同被傳教國之傳統可以與天主教相容,且可以互相援引,令使爭議三百多年的中國禮儀之爭畫下句點,並且將所謂的《利瑪竇規矩》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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