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序分類學 

支序分類學(英文:cladistic taxonomy)又稱支序系統學[1]分支系統學[2]系統發育系統學[3](英文:phylogenetic systematics,也譯作系统发育分类学[4]系譜分類學[5]),簡稱支序學(英文:cladistic)[6],是一門基於系统发生生物分類學科,主張通过對共有衍生性狀(共有衍徵)相似性的分析,推導出生物類群之間的分化關係,进而構建系統發生樹,以形成嚴格的單系分類系統[2][7]。「支序」意為演化支的序列,或演化支的分化次序。

支序分類學的創始人為德国生物學家维利·亨尼希(德文:Willi Hennig;1913-1976),1950年他撰寫了有關支序分類理論的德文著作,後在此基礎上重新改寫並譯為英文,於1966年出版了名為《系統發育系統學》的英文專著,自此支序分類學開始在生物分類學界興起[4]。此套學說理論的核心要義在於:一、生物分類必須反映親緣關係,而親緣關係必須反映共祖關係;二、分析生物之間的親緣關係時,可將牠們的同源特徵分為較原始的祖徵(近祖性狀)和較進步的衍徵(近裔性狀),只有具備共同的衍徵才能視為親緣關係接近、來自同一祖先的證據[4][8]

支序分類學是現下最常用的生物分類方法[9],亦被普遍認為是進行系統發生分析的最佳方法,因為它提供了一套可以检验的假说,目前已被學者們普遍接受並廣泛應用於分類學和系統發生學研究[8]。支序分類法會收集遗传学古生物学形態學等方面的訊息,最終拟製出系統發生樹來表現各生物類群之間假定的演化關係。在系統發生樹上,每個分支不論包含多少物种,都被稱作演化支。按照支序分類學的標準,任何自然合理的生物類群都必須是一個單系的演化支,即包含單一的祖先物種及其所有後代。

與傳統上基於分类阶元林奈分类法相比,支序分類法基於演化支來歸類物種,更能真實客觀地顯示物種之間的親疏關係,體現出演化論的共同祖先原則。為此有學者主張棄用林奈分類法,以演化支取代分類階元的概念,但由於分類階元在數個世紀以來的廣泛使用,其概念已深入人心,故現行生物分類法為二法並用——在以支序分類理論為主導的同時,保留傳統的分類階元,甚至根據支序分類的需要而增設新的階元。然而,林奈分類法的局限性使其無法與支序分類很好地兼容,從而造成了許多難以解決的分類問題。

  1.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植物学名词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2. ^ 2.0 2.1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古生物学名词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3.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微生物学名词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4. ^ 4.0 4.1 4.2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邱占祥, 1978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5.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NAER1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6.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NAER2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7.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遗传学名词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8. ^ 8.0 8.1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史立群, 1997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9. ^ 引证错误:没有为名为ucmp.berkeley.edu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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