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 

金融商品(英語:financial instrument),又称金融工具信用工具交易工具等,它们可以被创建、交易、修改和结算。它们可以是現金货币)、在实体中拥有所有权权益的凭证(股份),或者是收取或交付的契约权利(例如货币;债务:债券贷款;股权:股票;衍生性金融商品:期權期货远期契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 32和39将金融商品定义为“使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资产,同时使另一个企业形成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equity instrument)的任何契约”。[1]

根据金融商品是基于权益(反映发行实体的所有权)还是基于债务(反映投资者向发行实体提供的贷款),可以将其按“资产类别”分类。如果该工具为债务,则可以进一步分为短期(少于一年)或长期。外汇工具和交易既不以债务为基础也不以权益为基础,而是属于自己的类别。

  1.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IAS) 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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