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edia_talk:格式手冊/不要模稜兩可 

有人說或者有媒體說,可以用注釋來說明吧,如果都把原文出處及原話都寫在正文中既無必要也不好看?—Atlaslin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6:01 (UTC)[回复]

有的管理员对于这个原则的遵守达到不可理喻的程度,全然不顾文章本身的连贯和完整.在叙述历史事件的时候,如果强行加入"某某某说"将会极大误导读者:究竟某某某是历史人物还是当今学者?如果是历史人物,他的说法将直接影响当时的事件;如果是学者,他的说法仅视为评论.这难道不也算是模棱两可? 格致 (留言) 2009年3月12日 (四) 21:05 (UTC)[回复]

我觉得有些时候,牵涉到敏感内容,作为保护当事人而不公布其身份,是很合理而应当的。如果这时有人强求编辑者公布详细内容,反倒会使人怀疑其说法的目的和用心。 --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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