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皮尔斯 

富兰克林·皮尔斯
马修·布雷迪1855至1865年左右所绘肖像
第14任美国总统
任期
1853年3月4日—1857年3月4日
副总统
前任米勒德·菲尔莫尔
继任詹姆斯·布坎南
新罕布什尔州联邦参议员
任期
1837年3月4日—1842年2月28日
前任约翰·佩奇
继任伦纳德·威尔科克斯
美国众议院议员
来自新罕布什尔州第整体选区
任期
1833年3月4日—1837年3月3日
前任约瑟夫·哈蒙斯
继任杰瑞德·威廉姆斯
新罕布什尔州众议院议长
任期
1831年1月5日—1833年1月2日
前任塞缪尔·韦伯斯特
继任查尔斯·阿瑟顿
新罕布什尔州众议院希尔斯堡众议员
任期
1829年1月7日—1833年1月2日
前任托马斯·威尔森
继任海勒姆·门罗
希尔斯堡调解员
任期
1829—1836年
前任鲁本·哈奇
继任阿莫斯·弗林特
个人资料
出生(1804-11-23)1804年11月23日
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希尔斯伯勒县希尔斯堡
逝世1869年10月8日(1869歲—10—08)(64歲)
 美國新罕布什尔州康科德
墓地 美國新罕布什尔州康科德旧北公墓
政党民主党
配偶简·皮尔斯
1834年结婚—1863年丧偶)
儿女
亲属本杰明·肯德里克·皮尔斯(兄)
学历
专业
  • 政治家
  • 律师
签名
军事背景
服役
服役时间
  • 1831至1847 年(民兵)
  • 1847至1848年(陆军)
军衔
  • 上校(民兵)
  • 准将(陆军)
参战

富兰克林·皮尔斯(英語:Franklin Pierce,1804年11月23日—1869年10月8日)是第14任美国总统,1853至1857年任职。身为北方民主党人,他认为废奴运动从根本上威胁国家统一。他支持并签署《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执行《逃奴法》等举措未能阻止南北冲突,还开罪反奴团体。南方最后在1861年脱离联邦并挑起南北战争

皮尔斯生于新罕布什尔州,在美国众议院参议院任职直至1842年辞职。他的律师事业风生水起,1845年当上联邦检察官。他投身美墨戰爭,官拜准将。参加1852年提名大会的民主党人把他视为团结南北利益的折衷人选,在第49轮投票推举他竞选总统。皮尔斯与竞选搭挡威廉·鲁福斯·金1852年大选轻取辉格党对手温菲尔德·斯科特威廉·亚历山大·格雷厄姆

皮尔斯入主白宫后既想在任命公务员时维持中立标准,又要提携民主党所有派系,结果裡外不是人,许多党内同胞站到对立面。他是力图扩张的青年美国运动人士,推动蓋茲登購地获取墨西哥土地,后向西班牙购买古巴未果。皮尔斯与英日签署贸易条约,内阁改革国家部委并改善责任制,但他任内的政治冲突为成绩蒙上阴影。皮尔斯支持导致密苏里妥协作废的《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在北方州份民望大跌,但南方白人继续支持。法案令美国西部奴隶制扩张问题走向暴力冲突。皮尔斯政府外交官发布奥斯坦德宣言呼吁兼并古巴,引来严厉谴责,政府威信受损。他满以为能在1856年获民主党支持连任,但被党派抛弃后未获提名。南北战争期间他直言批评亚伯拉罕·林肯总统,在北方的声誉进一步受损。

皮尔斯颇具人气、为人开朗,但婚姻生活充满不幸。夫人长期疾病缠身且受抑郁症折磨,三个孩子都早早夭折[1],最后一个孩子在他就职总统前不久死于火车事故。皮尔斯长期酗酒,1869年死于肝硬化。史学家与学者在为美国总统排名时无论成就还是后世记忆都把皮尔斯排在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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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oker 2002,第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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