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阁 

 美國內閣
目前:乔·拜登内阁
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1789年3月4日​(1789-03-04
機構類型諮詢機構
机构驻地 美國華盛頓特區 白宮內閣會議室
僱員數總共24位成員:(不包括副總統)
机构首长總統乔·拜登
上级部门美國政府行政部門[*]
授權法源美国宪法第二条(雖未明列但可說是依據此而成立內閣)
網站www.whitehouse.gov

美国内阁(英語:Cabinet of the United States),通常称为总统内阁President's Cabinet),或者直接简称为内阁Cabinet),是美国联邦行政部门,隶属美国总统

总统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它在美国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美国聯邦政府官员;国会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这些较低级官员的任命权,授予总统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门的首长。

在参议院休会期间,如遇有职位出缺,总统有权任命官员补充缺额,任期于参议院下届会议结束时终结。

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内阁的必然存在,不过内阁作為政府分工的基本結構,从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頓开始,历届总统都设立内阁辅助其行使行政权。所以,美国内阁就成了一个常态存在。只是从美國的法理上看,美国总统才是美国联邦政府行政部門的领导人和负责人,而内阁不过是总统的辅助结构和下属,没有宪法上的独立地位和法人代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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