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迫害 

LGBT迫害,即對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人士的迫害(英語:Persecution of lesbians, gays, bisexuals, and transgenders),指一个人因为是或被认为是同性恋雙性戀跨性別人士而受到政府、團體或個人的迫害。針對被攻擊的對象,英文中又有對男同性戀的攻擊(gay-bashing)、對女同性戀的攻擊(dyke-bashing)、對跨性別人士的攻擊(trans-bashing)、對酷兒的攻擊(queer-bashing),或者簡單的攻擊(bashing)等說法。法律界和媒體界往往以仇恨犯罪仇恨暴力稱之。

打壓的現象可在當事人十分幼小時就發生。在今日大部分社會裡,當兒童表現出單純性別不一致性(gender nonconformity)的行為,就會遭到父母師長的惡言批判或不合理的責罰,進而引發同儕的欺凌。這些兒童通常被冠上俗稱的娘娘腔男人婆等稱號,而娘娘腔受害的情形往往比男人婆嚴重甚多。成年人的打壓行為往往是出自其成年前所接觸來自自身或他人的欺凌經驗;因為這個緣故,一些單純在外表、言行或個性上顯得斯文的男性──無關其性傾向──甚至也會遭到攻擊。

女性主義學者的觀點認為,LGBT迫害與性別歧視一樣,源自於純粹男性群集中始終盛行的霸權陽剛特質(hegemonic masculinity)。這種特質不僅鼓勵男性直接歧視女性,更強烈鼓勵男性掃除個人與群集內的女性素質,因而促成了對男同性戀者的恐懼與憎恨、進而演化成暴行。

在一些國家或社會狀態中,霸權陽剛特質、父權思想或性別刻板印象與當地盛行信仰命理學政治意識形態(如麥卡錫主義)緊密結合,助長了地方文化將打壓合理化的可能性(不論法律是否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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