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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字 Pe̍h-ōe-jī 台灣羅馬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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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字范文 | |
类型 | (修订版) |
创造者 | 麦都思(最初版本之發明者) 打馬字(最為通行之改良者) |
使用时期 | 1830年代至今 |
语言 | 閩南語泉漳片(廈門音) |
漢語族拼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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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注音史 (*代表為現行由政府公告承認) |
閩南語书写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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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 |
十五音 |
拉丁化 |
漢羅混寫文 |
其他拼音 |
列表 |
白話字(Pe̍h-ōe-jī、POJ)是一種以羅馬字母書寫的閩南語正寫法[1]。白話字本身不僅是音標,經過發展後已被視為一套具有完整系統的書寫文字,被廣泛的閩南語使用者作為書寫表記的工具之一。
白話字在1810年代由基督教倫敦傳道會傳教士麥都思在海峽殖民地馬六甲創造並推行(設計上以漳州話為基礎),其於1837年出版《福建方言字典》。外界稱為教會羅馬字,可是白話字使用者並不認同這個稱呼。[2]。白話字於1850年代由東南亞傳播至廈門,由多位傳教士改良之,當中以打馬字版本(設計上以廈門話為基礎)最多人使用而成當今主流寫法。若條目無特別強調,本條目內文皆主指打馬字版本;在學界,常以甘為霖版本與閩南方言拼音方案作對照,而被稱作「甘為霖方案」或「《廈門音新字典》方案」。
白話字已有百年以上的實際使用歷史,亦曾經在閩南地區(泉、漳)、台灣和東南亞的教會中普遍使用。1865年宣教師馬雅各醫師於臺南設立傳教本部並開始推行白話字,用於聖經、聖詩、報紙、雜誌之書寫,巴克禮牧師於1885年更發行《台灣府城教會報》(Tâi-oân-hú-siâⁿ Kàu-hōe-pò)作為教會的機關刊物,白話字至此確實在臺灣落地生根,也陸續產生了不少的白話字文學作品[1]。其後亦有大量非宗教人士使用之,更有人用其書寫客家語。
在台灣,1970年代國民政府實施國語政策,全面禁止使用白話字,並沒收教會的白話字聖經;而同時代,閩南民間的白話字也因為推普運動而漸漸式微[3]。
台灣羅馬字協會是以推動白話字為正式文字的重要民間團體之一。台灣羅馬字協會及台文筆會等諸多本土社團亦將白話字稱為「台灣字」。在1970年代國民政府查禁白話字之前,白話字在台灣使用年代久遠,並用白話字出版數種刊物。台灣羅馬字協會章程規定,當漢字與羅馬字出現爭議時,以羅馬字為準[4]。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