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条约体系 

南极条约
英語:The Antarctic Treaty
法語:Traité sur l'Antarctique
俄語:Договор об Антарктике
西班牙語:Tratado Antártico
南极条约标志
類型共管
簽署日1959年12月1日
簽署地點 美國华盛顿
生效日1961年6月23日
生效條件12个签署国批准
簽署者12
締約方56
保存處美國聯邦政府的档案库
語言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维基文库南极条约
預覽警告:頁面使用了 Template:Infobox treaty 不存在的參數“website”
南极洲卫星照片

南极条约》及相关协定,总称南极条约体系英语:Antarctic Treaty System),旨在约束各国在南极洲这块地球上唯一一块無常住人口大陆上進行的活动。该条约中规定,南极洲是指南纬60°以南的所有陆地,包括南极大陆以及附近的岛屿冰架。南极地区总面积约5100万7200平方公里,包括了南极洲和南冰洋。目前共有54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1]

该條約的主要内容是:南极洲仅用于和平目的,促进在南极洲地区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促进科学考察中的国际合作,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活动及核爆炸和处理放射物,冻结目前领土所有权的主张,促进国际在科学方面的合作[2]

  1. ^ 联合国与南极条约体系的演进.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 2018年2月22日 [2020年11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2月24日). 
  2. ^ 国际法如何规定各国对南极宣示主权的问题.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 2019年4月6日 [2020年11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2月24日).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