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設立1789年
所在地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所在国 美國
經緯度38°53′26.55″N 77°00′15.64″W / 38.8907083°N 77.0043444°W / 38.8907083; -77.0043444坐标38°53′26.55″N 77°00′15.64″W / 38.8907083°N 77.0043444°W / 38.8907083; -77.0043444
法官選任方式美國總統提名並經參議院多數通過任命
設立法源美國憲法
法官任期終身制
法官人數9
網址www.supremecourt.gov
首席大法官
現任約翰·格洛佛·羅伯茨
首長上任時間2005年9月29日

美国最高法院(英語: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一般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联邦法院,為美國三權总统国會後最為重要的一環。根据1789年《美国宪法第三条》的规定,最高法院对所有联邦法院、州法院和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诉讼案件具有最终(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斟酌决定权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小范围案件具有初审管辖权。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中,最高法院通常是包括《美国宪法》在内的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者,但仅在具有管辖权的案件范围内;例如最高法院并不享有判定政治问题的权力,关于政治问题的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部门。

最高法院通常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八位大法官组成。法官均是由美国总统提名,并且需在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后方可任命。一旦獲參議院確認任命,法官享有终身任期,他们就无需再服从其原先的政党、总统、参议院的意志来审判。法官保留他们的职位直到去世、辞职、退休或弹劾(不过至今未出现法官被罢免的情况)。[1]在现代话语中,法官通常分为倾向保守派、溫和派或自由派的法律哲学和司法解释。每位法官都有一票投票权,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近期有很多案件得到全票通过,但最受人瞩目的裁定不过一票之差(五比四),因為這些判決透露了法官的政治思想信仰及背后的哲学或政治类比。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美國最高法院大樓办公。

最高法院有时会俗称为SCOTUS(美国最高法院的首字母缩写),类似于其他首字母的缩略词,如POTUS(美国总统)。[2]

2023年11月13日,美國最高法院發佈道德準則,該守則適用於所有最高法院法官。[3][4][5]

  1. ^ The Court as an Institution -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www.supremecourt.gov. [2017-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20). 
  2. ^ Safire, William, "On language: POTUS and FLOTUS," New York Times, October 12, 1997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Retrieved August 27, 2013.
  3. ^ Code of Conduct for Justices November 13 2023 (PDF). [2023-11-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3-08). 
  4. ^ About the Supreme Court.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2023-11-13 [2023-11-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9). 
  5. ^ Barnes, Robert; Marimow, Ann E. Supreme Court, under pressure, issues ethics code specific to justices. Washington Post. 2023-11-13 [2023-11-14].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