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註冊編號 

一架注册号为G-KELS的单引擎小型飞机,“G”代表英国国籍标志(该飞机注册在英国),“KELS”代表登记标志。
標有航空器註冊編號G-BZPK的熱氣球

航空器註冊編號(英語:Aircraft registration),法律上称为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1](英語:nationality and registration marks),或俗稱「機身編號」、「機尾編號」(tail number),指民用載人航空器在使用前向其登记的国家(地区)民航管理機構註冊所獲發的編號,就如同汽車有車牌號碼一樣。1944年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芝加哥公约)規定了各國的航空器要有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才可使用。

由於航空器常會跨國飛行,為了便於分辨,每個國家或地区都有其国籍标志(英語:nationality marks)[俗称“首码”(英語:prefix)],国籍标志由一至两位字母或数字组成。登记标志(英語:registration marks)则由民航主管机关编码,由字母或数字组成。大部份國家或地区的国籍标志與登记标志之间會以連字號隔開,但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則會相連在一起不以連字號隔開。

一般而言私人航空器常以註冊編號做為無線電呼號使用,例如B-12345會唸做「Bravo Dash One Two Three Four Five」;商用航空器則使用航空公司呼號。註冊編號通常會漆在機身側邊的前後,而有些國家還會規定固定翼飛機要將註冊編號漆在主翼的上方或下方,另外在鼻輪蓋及垂直尾翼也會漆上註冊編號的一部份。

  1. ^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中文本) (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数据库. [2024-01-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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