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阶元 

生物域界门纲目科属种
生物分类法上八个主要的分类阶元

分类阶元(英文:taxonomic rank)也称作分类阶层分类层级分类等级分类级别等,可简称为阶元[註 1],是生物学上进行生物分类时确定生物共性范围的上下等级、大小门类,即根据物种间演化关系的亲疏,使用不同的等级排列,系统化地将物种分门别类的层级体系(hierarchy)。现代生物分类依次采用(kingdom)、(phylum/division)、(class)、(order)、(family)、(genus)、(species)七个从高到低、基本且必要的主要阶元,有时界之上的(domain)也算一个必要阶元;为做到更加详细完备,学术界还常在这些主要阶元之间设置次要阶元,如每个主要阶元上下的“总×”(前缀super-)、“亚×”(前缀sub-)和“下×”(前缀infra-)等阶元,以及并不算主流分类的(clade)和(tribe)等非正式阶元。每个阶元的学名通常以拉丁文表述,但一般为了描述或写作方便,除了属和种这两个最基层的级别需要被明示(见二名法),其他级别(除亚种外——见三名法)是不被明示的[1]

相关名词分類單元(taxon)也称作:分类单位、分类群等,是一群擁有共同特征的生物的集合體,为分类学工作中的客观操作单位,有特定的拉丁名称,例如一个具体的属、一个具体的科、一个具体的目等[2];可简称为:类元[3]或类群[註 2]

分类阶元在18世纪瑞典生物学家卡尔·林奈(Carl Linnaeus,1707~1778)所创立,他提出了纲、目、属、种四个阶元,其他各阶元由后世学者补充完善。由于林奈为分类阶元的奠基者,因此使用分类阶元对生物进行分类的方法被称作林奈分类法(Linnaean taxonomy),同时分类阶元也被表述为林奈氏分类系统林奈套叠等级体系等。长期以来,现代生物分类法在实质上为林奈分类法,但随着系统发生学的日趋成熟,此法在表达物种演化脉络上暴露出一定局限性:当越来越多世代相承的演替类群被确立时,分类阶元因其有限的数量和人为预设的层级体系,无法一一适配,从而出现低等阶元包含高等阶元,或不同等级的阶元成为姊妹群等混乱现象。20世纪后半叶以来,基于演化支来归类物种的系统分类法极大地挑战了林奈分类法的传统地位,以至有学者提出全面废除人为假定的分类阶元,由演化支的概念取而代之,但分类阶元这一经典分类概念因为数个世纪以来的普遍使用已经深入人心,废除主张终究未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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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algae, fungi, and plants, Melbourne Code, 2012, articles 2 and 3. iapt-taxon.org. [2014-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2. ^ Taxon. 术语在线. 北京: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事务中心. [2021-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2). (简体中文)
  3. ^ 同号文. 有关物种概念与划分中的一些问题. 古生物学报. 1995-11, 34 (6): 761–776. 生物分类是一个开放体系,人们随时可以增加新的类元(taxa)甚至设置新的阶元(rank)……出现的类元与阶元名称越多,说明工作开展得越深入、分类越仔细,但在系统关系方面出现的问题也相应增加。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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