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總督 

香港總督
Governor of Hong Kong
末任香港總督彭定康
尊称督憲或督憲閣下
官邸香港總督府
任命者英國君主
先前职位香港行政官
设立1843年6月26日
首任砵甸乍爵士
末任彭定康男爵
废止1997年6月30日
后继职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副職香港副總督(1843年至1902年)
薪资每年港幣$3,036,000(1997年)

香港總督(英語:Governor of Hong Kong),簡稱港督,俗稱“督爺”,尊稱督憲督憲閣下,前身為香港行政官(共有3任),是香港英治時期(1841-1997)之行政首長,共歷28任,當中第26任总督尤德是唯一一位在任期間逝世的总督。總督是英國君主香港的代表,具有香港政務之最高決策權力,同時身兼香港三軍總司令[1]

早期香港总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後併入「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的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香港总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勳爵是第一位;而最後一任总督彭定康則是國會議員出身,曾任保守黨主席。

香港在英治時期共28位總督中,除第1至2、3至4任以外,其餘每個正任總督的交接時間皆不是完美交接(也沒固定任期),而是中間隔著一至兩位署理總督。署理總督早期則由香港副總督暫代,該職位是由香港駐軍司令擔任;1870年代香港戰略地位減退,故此於1870年至1902年該職位為非常設職位,1902年後香港副總督的職位正式被裁撤。自此,署理總督多由輔政司(1976年改名為布政司,即今政務司司長)擔任。

  1. ^ 《英皇制誥》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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