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又称县府、县政府驻地,即地方行政区——县的治所。县治所在的城池通常称为縣城。近代指县政府办公所在地[1]。
县治一般设本行政区内,特殊情况下,设于其它行政区内。如在战争时期,县治会多次迁移[2]。和平时期设于其他行政区内,则较少见,或称为“有县无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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