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条目页的主題是用於句子結尾,表示驚訝、感歎或號令的標點符號。关于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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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嘆號 (專輯)」。
驚歎號(!,也稱為感叹号或惊叹号)用於句子結尾,表示驚歎、感歎或號歎。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重订标点符号手册》指明“用在感歎、命令、祈求、勤勉等語句之後。”[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点符号用法》中也指出“感歎句末尾的停頓,用歎號。”“語氣強烈的祈使句末尾,也用歎號。”“語氣強烈的反問句末尾,也用歎號。”[2]
- ^ 中華民國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重订标点符号手册》,中华民国八十六年三月臺湾学术网路三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