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文 

契丹文契丹大字契丹小字的統稱,是書寫契丹語的兩种文字,在契丹族建立的遼國有官方文字地位。大字和小字都有表意和表音的成分,小字的表音成分比大字多。大字和小字都没有完全解读出来,小字的研究比大字更加充分。

女真族建立不久就参考契丹文创制了女真文。但是金国取代辽国之後的一段時間裏,契丹文仍然流通,直至金章宗明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1191年12月28日)颁发诏令废除契丹字方正式退出历史[1]。此後耶律楚材(1190年—1244年)向西遼人學習了契丹文,可能是历史记载中会契丹文的最后一人[2]

  1. ^ 《遼史》卷九:“二年……四月……癸巳,諭有司,自今女直字直譯為漢字,國史院專寫契丹字者罷之。十二月……乙酉,詔罷契丹字。”
  2. ^ 耶律楚材《湛然居士文集》卷八《醉義歌》前言:“遼朝寺公大師者,一時豪俊也。賢而能文,尤長於歌詩,其旨趣高遠,不類世間語,可與蘇、黃並驅爭先耳。有醉義歌,乃寺公之絕唱也。昔先人文獻公嘗譯之。先人早逝,予恨不得一見。及大朝之西征也,遇西遼前郡王李世昌於西域,予學遼字於李公,期歲頗習,不揆狂斐,乃譯是歌,庶幾形容其萬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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