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义(英語:Existentialism,德語:Existentialismus),又可翻译為實存主義、我存主义,指的是研究生命能意識到自己的存在,并且以“我”為中心去探索、追求、解决和優化其生命一切的一門哲学。
在存在主義思想家看來,人類個體總是會出現“存在焦慮”,即面對明顯無意義的人生(人皆有死)或荒謬的世界(善惡未必有報)時的恐懼、困惑、和迷失,因此存在主義思想家致力於探索與人類存在的意義、目的、和價值相關的命題。
在存在主義裏,要評價一個人時是去評價他的道德行為,而不是他的身份、外貌、學歷、或事業,因為人的本质是必須透過他自己的行為才能被定義,即“人就是他行为的总和”。但與此同時,也沒有先天决定的道德,因為所有規範都是人在生命中憑藉自我意識而創造的;此外,人也沒有義務要奉行某個特定的宗教信仰,因為存在主義主張要給人類絕對的選擇自由。存在主義鼓勵人們遵循自己真心信服的價值觀(而非外界灌輸的)來生活,並把這種美德稱為本真(authenticity)。
尼采和祁克果可被看作其先驱,在20世纪中它流傳非常廣泛,其哲學思想還延續到了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人本主義,雅斯贝尔斯和海德格尔、保羅·萨特和加缪是其代表人物。這些命題曾經影響了文學,例如:費奧多爾·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加缪;精神分析學,例如:賓斯萬格和羅洛·梅;和神學,例如:保羅·田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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