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684座城市。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5.75亿人居住在城市城区,占城镇人口(9.00亿)的63.9%,总人口(14.10亿)的40.8%[1]:2-3。共有7座超大城市: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重庆市、广州市、成都市、天津市,人口最多的上海拥有1987万城区人口;另有武汉、西安、东莞、杭州等14座特大城市[2];Ⅰ型大城市14座,Ⅱ型大城市71座[3];中等城市有135个;254个Ⅰ型小城市,189个Ⅱ型小城市。有4座县级市的人口规模达到了Ⅱ型大城市等级,以141万城区人口的昆山市为首;24个县级市达到中等城市规模[4]。城区人口最少的城市是仅5140(0.51万)人的位于新疆西北部的可克达拉市。
除国家统计局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外,还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每年城市城区人口。二者的数据有所不同,比如根据2023年住建部《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2》,第一大城市上海市的城区人口达2476万人;超大城市共有10座(另有武汉、东莞、杭州3城城区人口超千万),不过前7座超大城市的人口排位与人口普查得到的一致;城区人口最少的城市是1.30万人的位于新疆西北部的阿拉山口市。不论参照哪个统计部门,除拉萨市外,全国所有省会城市城區人口数量均达到了100万,即大城市的门槛;同位于珠江三角洲的深圳市、东莞市在非省会城市中排名均在最前;除三沙市外,城区人口最少的地级市是位于西藏北部的那曲市(2.97万/5.58万)。
从省份来看,有一省——广东省各城市城区人口总和超过了5000万人;另有山东、江苏、浙江、四川、河南、上海、湖北、辽宁、河北等9省市超过2000万人;另13省超1000万人;另4省超500万人;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4省区不及500万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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