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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梵文:सद्धर्मपुण्डरीकसूत्र Sad-dharma Puṇḍárīka Sūtra),簡稱《法華經》。梵文 Sad-dharma,中文意思為「妙法」。Puṇḍárīka 意译為「白蓮花」,以蓮花(蓮華)從淤泥出而不沾染淤泥,比喻佛法的洁白、清净。Sūtra 意為「經」,故此經之全名為《妙法蓮華經》。[1]
- 《妙法蓮華經》說的是一乘圓教,表達清淨之了義,究竟圓滿,無上微妙。全經總共二十八品,前面十四品說唯一佛乘之原因,後十四品說唯一佛乘之結果。《法華經》是佛陀釋迦牟尼晚年說的教法,佛陀弘法《法華經》和《涅槃經》共八年,屬於開權顯實的大乘佛教菩薩圓融方便教法,在《第三譬喻品》中, 以羊車鹿車牛車作為譬喻, 說明《於一佛乘、分別說三》[2],顯示所有眾生只要信心清淨堅定皆可成佛。在天台宗五味教中,屬於最上醍醐。
- ^ 新譯妙法蓮華經. 張松輝注譯. 三民書局. 2000 [2015-06-30]. ISBN 978-957-14-3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3).
- ^ 星雲大師全集. books.masterhsingyun.org. [2022-10-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