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現任
劉金國

2023年3月11日就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类别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首长
地位国家级副职公务员党和国家领导人
直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機關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提名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建议和全国人大会议各代表团酝酿结果
任命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全国人大会议选举结果
任期5年(可连任1次)
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设立2018年3月
副職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简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负责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监察官。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公布. 中新网. 2018-03-21 [2018-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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