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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英語:barter economy)又稱物物交換,是有社会契约或明确协议条件下的交换价值模式。与礼物经济自由价值模式相反。[1]用自己擁有的物品或服务與別人交換,以換取別人的物品或服务,是一種現有貿易模式出現之前已有的交易方式。人類會使用貨幣作買賣之前,人類已經懂得以物易物。以物換物不同於買賣,並沒有使用任何金錢作交易的工具,所以以物易物不一定是一場等價交換。和市场经济一样,以物易物是人类形成等级制度的经济基础,属于等级制度的文化体系,有明显的“经济”体系特性。[1]
- ^ 1.0 1.1 R. Kranton: Reciprocal exchange: a self-sustaining system,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 86 (1996), Issue 4 (September), p. 8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