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憲報 

香港政府憲報,1841年5月1日第1號

香港政府憲報》(英語: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1841年5月1日—1997年6月30日),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後改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azette),1841年初刊時稱《香港憲報》(英語:Hong Kong Gazette,是香港政府發佈公告、啟事及法例等的官方出版物。憲報由政府物流服務署(2003年前為政府印務局)發行,受命於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香港的所有條例附屬法例英语By-law,都要在憲報刊登(通稱「刊憲」)才生效。

曾有訴訟因相關法律未有刊憲,疑犯因而脫罪[1]

  1. ^ HKSAR v. CHAN CHIU KW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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