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公约 

申根公約
比荷盧經濟聯盟國家、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和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於逐步取消共同邊界檢查的協定
1985年6月14日簽署的申根協定
簽署日1985年6月14日
(38年9个月又15天 前)
簽署地點申根
生效日1995年3月26日
(29年3天 前)
最初簽署者 比利時
法國
西德
盧森堡
荷蘭
簽署者瑞士德國法國奧地利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丹麥
締約方 奧地利
比利時
克羅地亞
捷克共和國
丹麥
愛沙尼亞
芬蘭
法國
德國
希臘
匈牙利
冰島
意大利
拉脱維亞
列支敦士登
立陶宛
盧森堡
馬爾他
荷蘭
挪威
波蘭
葡萄牙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亞
西班牙
瑞典
瑞士
保存處盧森堡大公國政府
  申根区国家
  对申根区开放边界的国家
  尚未實施的欧盟成員國
典型的申根边界,没有控制出入境的檢查設施,仅有一个普通的欧盟欢迎标志。此地是德国奥地利之间的边境。标志牌上用德语写着“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申根协议》(德語:Schengener Abkommen;法語:Convention de Schengen荷蘭語Verdrag van Schengen),是一項歐洲大陸國家間的條約協定,其簽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即在成員國相互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一成員國有效身份證申根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旅遊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

《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申根区目前包含27个国家,其中有23个属于欧盟成员。四个非欧盟成员国中,冰岛挪威北欧护照联盟成员国的身份加入申根区,官方分类属于与欧盟申根区活动相关的国家。不屬於歐洲大陸的愛爾蘭沒有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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