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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就一般定义而言,就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或是采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国家,政體為共和制。其中那些长期实行共产党一党执政,并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衍生理论的国家又被称为“共产主义国家”,即“狭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些国家范围内和其他认可这一制度的国家内被称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共产主义国家可以存在一些合法的政党,但国家的宪法只会把执政权赋予共产党。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与共产党的机构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目前,世界上共有13个社会主义国家(参见社会主义国家列表);其中4个以共产党为法定执政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古巴共和国。这些国家有的实行着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有的则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自称为社会主义共和国,但鉴于其已经删除共产主义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因此在定義上不被列入狭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的部分人士已承认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因为朝鲜劳动党早已在1980年放弃马列主义而将主体思想确立为唯一指导思想。[1][2][3]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