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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邏輯(Dialectical Logic),是在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部分中,发展起来的思想规律体系; 有观点认为辩证法特点为,拒绝经典逻辑中的无矛盾律[1], 旨在并补充或取代形式化的经典逻辑。 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之间关系的确切性质在苏联和中国内部引起了激烈争论。与传统逻辑的抽象形式主义相反,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辩证逻辑被发展为运动和变化的逻辑,用于考察具体形式[2]。
也有观点认为,辩证法家的主要共识是辩证法不违反形式逻辑的无矛盾律,尽管已经尝试拒绝无矛盾律的次协调逻辑来研究辩证法[3]。
中苏分裂期间,辩证逻辑在中国被用作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象征,反对苏联恢复形式逻辑。[4]
近年来,中国的逻辑学家也对将辩证法形式化进行了有关研究, 涉及利用次协调逻辑,多值逻辑和相干逻辑 [5]。
- ^ Maybee, Julie E., "Hegel’s Dialectics",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20 Edition), Edward N. Zalta (ed.). [2021-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28).
- ^ Wald, Henri. Introduction to Dialectical Logic. January 1975. ISBN 9060320409.
- ^ Rescher, Nicholas. Dialectics: A Controversy-Oriented Approach to the Theory of Knowledge. January 1977. ISBN 9780873953726.
- ^ Meissner, Werner. Philosophy and Politics in China: The Controversy Over Dialectical. 1990. ISBN 9780804717724.
- ^ 桂起权, 多元化的辩证逻辑形式化研究, 《学术探索》,2017年05月26日. [2021年6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