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_(1954年) 

1954年9月21日,北京当地民众在天安门广场游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五四宪法,是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为“五四宪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八二宪法(第四部宪法)就是建立在五四宪法的基础之上[2]

  1. ^ 金成波. 宪法的故事.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6.10: 34. ISBN 978-7-5093-7698-0. 
  2. ^ 王汉斌. 邓小平同志亲自指导起草一九八二年宪法. 人民网. 2004-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8)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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