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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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协议文件 |
狀態 | 仍有效(英方觀點)[1] 「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 ——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中方觀點)[2] [3] |
起草完成日 | 1984年9月26日 |
簽署日 | 1984年12月19日 |
簽署地點 | 北京人民大會堂西大廳 |
生效日 | 1985年5月27日 |
生效條件 | 經簽字國批准,並互換批准書 |
失效日 | 沒有失效(英方觀點)[1] 「自1997年7月1日起,《联合声明》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均已全部履行完毕。」(中方觀點)[4][5] |
簽署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 趙紫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 戴卓爾夫人 |
締約方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
語言 | 中文、英文 |
收錄於维基文库的條約原文 | |
《中英聯合聲明》 |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英語:Joint Declara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Question of Hong Kong),簡稱《中英聯合聲明》(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国务院與英国戴卓爾夫人內閣對香港前途問題發表的聯合外交聲明,於1984年12月19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作為兩國政府首腦在北京簽訂。[6]聯合聲明在1984年被簽署後,正式開始至2000年1月1日的15年過渡時期[7],亦象徵1842年大清割讓香港以來的英屬香港時期步入尾聲。
聯合聲明指出:「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九龍半島】和『新界』)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8][9]。」
聲明也列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會確保其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香港本身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持「五十年不變」,保障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行、遷徙、通信、罷工、選擇職業和學術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項權利和自由[10]。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規定,香港特區政府在1997年7月1日成立後曾多次強調堅決貫徹落實《中英聯合聲明》[11],並切實遵守「一國兩制」的原則[12]。但在人大釋法並修改相關基本法附件後,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稱,因《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執行完畢,聯合聯絡小組解散後,目前僅由中央繼續全權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引發對《中英聯合聲明》有效性的討論與爭議[13][14][15][16]。
《中英联合声明》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后,声明中所规定的与英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声明成为历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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