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ndesflagge und Handelsflagge | |
用途 | 民用旗(海陸)、政府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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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1949年5月9日 |
形式 | 黑紅金三色三條橫旗。 |
Bundesdienstflagge und Kriegsflagge | |
用途 | 政府旗(海陸)、軍旗(陸) |
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1950年6月7日 |
形式 | 帶聯邦盾形徽章的三色旗 |
Seekriegsflagge und Gösch | |
用途 | 軍旗(海) |
比例 | 3:5 |
啟用日期 | 1956年5月9日 |
形式 | 以燕尾形結尾的政府旗 |
德國國旗是由三條等寬的分別為德國國家代表色「黑、紅、金」色的橫條組成的三色旗。
黑、紅、金三色旗最早出現於19世紀早期,開始正式使用是在1848年德國革命。短命的法蘭克福國民議會(1848–1850)提議使用三色旗為民主化德國聯邦的旗幟。一戰之後建立的威瑪共和國也使用三色旗為德國國旗。世界大戰後的東西德都將三色旗作為自己的國旗,直到1959年東德在三色旗上加上國徽前這兩個國家的旗幟是完全相同的。從1990年10月3日兩德統一後,黑、紅、金三色旗再次成為德國國旗。
德國國旗也並非總是使用黑、紅、金三色作為其基色。1866年的普奧戰爭之後,普魯士王國領導的北德意志邦联採用黑、白、紅三色旗為聯邦旗。黑-白-紅三色旗後來也成為1871年德意志統一後的德意志帝國(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國旗,並一直使用到1918年一戰結束。1933年開始納粹德國也曾短期的使用過黑、白、紅三色旗。
三基色黑、紅、金和黑、白、紅在德國歷史上都有著重要的意義,也常常獲得不同的解釋。現在黑、紅、金代表二戰後的共和民主政體體制,現在的德國聯邦和自由的聯合體:不僅僅是德國的自由,還包含了德國人民的民主自由。[1]
取材自維基百科 - 中文時事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