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区 

申根区
申根区地图
  申根区国家
  申根区国家(仅限空中和海上边界)
  对申根区开放边界的国家和地区
  尚未加入申根区的欧盟成員國
描述自由旅行区域
建立时间1995年3月26日
成员
人口419,392,429
面积4,502,428 km2

申根区(法語:Espace Schengen;德語:Schengen-Raum)是指履行1985年卢森堡申根镇申根协议》的區域,於1995年正式生效,現有29個簽約国。组成的区域对于国际旅行者而言,該区域非常像一个单独的国家,进出这一区域需要经过边境管制,而在该区域内的各个国家之间却几乎不存在边境管制。

申根区亦包含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这四个非欧盟国家,摩纳哥圣马力诺梵蒂冈这三个不屬於歐盟的微型国家事实上参与了申根区。虽然有非欧盟国家的存在,但1999年通过的《阿姆斯特丹条约》使《申根既有规范》正式成为了欧盟法律的一部分。除了爱尔兰外,其余的欧盟国家均被要求履行《申根既有规范》,但塞浦路斯尚未履行该协议。目前申根区已包含超过4亿的人口,面积达4,312,099平方公里[1]

遵循《申根既有规范》有助于取消该区域内国家之间的边境管制,同时加强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外部边境管制程度。申根协议包含了一系列涉及到临时入境(包含申根签证)、外部边境管制的协调和跨国警务合作等的共同政策。

根据不同国家的不同规定,在机场、酒店或者是警署可能需要护照或者认可的身份证明来完成身份检查。同时,在申根国家之间偶尔也会执行常规边境管制。

  1. ^ The Schengen Area (PDF). 欧洲委员会. 2008年12月12日 [2012年8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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