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中华民国政府在一年内先后退往广州 重庆 成都 西昌等地,最终撤往台北。
原文名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
日期1949年12月7日​(1949-12-07
地点 中華民國台灣省台北市
参与者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亦稱國府遷台[1][a]大撤退[2],是指1949年至1950年即第二次國共內戰末期,中國國民黨領導下的中華民國政府中國大陸撤退臺灣。除了中華民國國軍的主力部隊之外,还有許多平民也跟隨國軍離開中國大陸,大部分部隊从华南撤退到台湾,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个月之後才离开在中国大陆最後驻扎地四川省的中华民国国军[3];這些跟隨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至臺灣的中國大陸移民,形成了今日臺灣五大族群中的外省人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在中華民國歷史以及現代臺灣歷史上均是重大事件。以時任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為首的中華民國政府、國軍及國民黨原计划藉由暫時撤退至臺灣,重新集结及巩固軍隊,準備反攻大陸以取回中國大陸的統治權[3],此为中华民国在台湾的国家优先事项。随着反攻大陸的计划变得明显不可能实现,中华民国的国家焦点转移至到台湾本土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上。不過,依據1991年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和隔年制定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大陸仍為中華民國法理上的領土[4]。1996年,經全民直選的李登輝政府上台後,主張中华民国主权治权僅及於臺澎金馬[5][6]。在2004年以後,中華民國政府不再發行疆域包含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全圖」,改為發行涵蓋範圍僅台澎金馬的「台灣全圖」[7]

  1. ^ 國府遷臺 - 翰林雲端學院. [2023-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21). 
  2. ^ 林桶法. 1949大撤退. 台北: 聯經出版. 2009-08-26 [2023-08-29]. ISBN 9789570834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9). 
  3. ^ 3.0 3.1 Han, Cheung. Taiwan in Time: The great retreat. Taipei Times. [2019-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0). 
  4.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5. ^ 兩岸關係定位與國際空間:臺灣參與國際活動問題研究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215頁,祝捷,崧燁文化,2019-01-08, "李登輝、陳水扁在主張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的同時,不忘重申治權也及於「台澎金馬」的主張。"
  6. ^ 中華民國發展史: 兼論兩個中國的互動與衝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475頁,李功勤,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2,"1996.3總統大選後李登輝接受亞洲華爾街日報專訪指出,中華民國的主權與治權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7.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 > 方域業務 > 編印臺灣全圖及各級行政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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