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Act of Military Service for Officers and Noncommissioned Officers of the Armed Force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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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施行中 | |
施行日期 | 1997年1月1日 |
修正次數 | 5 |
最新修正 | 2018年6月21日 |
法規類別 | |
母法 | 兵役法 |
類 | 行政 |
部 | 國防部 |
目 | 兵役目 |
參考文獻 | |
所有條文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
沿革 | 法規沿革 |
立法歷程 | |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為中華民國國軍取得兵源、兵員徵集、徵集分發等徵兵募兵或志願留營事務的重要法源。以中華民國憲法第20條及兵役法為母法的該條例發布於1995年5月11日,重大修改於2002年6月5日。除此,該條例前身則為1959年公佈實施,1988年8月廢止之《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及《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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