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简称香港国安法、港区国安法、港版國安法
起草机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提请审议机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公布日期2020年6月30日
施行日期2020年6月30日
法律效力位阶普通法律
立法历程
  • 列入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2020年6月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
  • 专门委员会讨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 一审:2020年6月18日-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二审:2020年6月28日-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人大常委会通过: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 国家主席公布:第四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6月30日,国家主席習近平签署公布)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收录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的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现状:施行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英文全称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引稱2020年第136号法律公告《2020年全国性法律公布》: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
地域範圍 香港特別行政區[註 1]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通過日期2020年6月30日
簽署日期2020年6月30日 (2020-06-30)
簽署人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施行日期2020年6月30日[1]
相關法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
簡要
本法第一条:
为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制定本法。
現狀:已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国安法[2]港区国安法[3]港版国安法[4],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国性法律,于2020年6月3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过[5],同日以全国性法律形式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中,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6]

香港國家安全法是2020年度全国立法工作计划裏要「加快制訂」的立法項目,2020年6月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的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後新增[7]。其草案由委员长会议提请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進行第一次审议[8],在2020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十次会议進行第二次审议[9],於2020年6月30日表決通過[5]。全国人大常委会會議又决定将本法列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註 2],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当地公布实施[6]

香港国安法条文以中国内地施行的大陆法系为基础撰写,并非香港所采用的普通法系之论述。为对接香港法律体系,条文附以有关指明用词与注释说明用词[10]香港本地法律与此法不一致者,适用此法规定。香港国安法的解释权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1]

香港国安法未有公开意见征求或咨询阶段、施行前未公開法律內容,情況罕見。除本法外,近年只有針對海峽兩岸關係的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在通過法律後才公布全文內容[12]

截至2023年7月3日,共有260人涉及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案件被捕,涉及198男62女,年齡介乎15至90歲,當中161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79人已被定罪或正等候判刑[13]。至於國安處在2020年11月5日開設的舉報熱線,保安局指截至2023年2月,共接獲超過40萬個舉報訊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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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國安法出爐】4項罪行 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2. ^ 外交部发言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香港国安法发表谈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刊憲並即時生效(附圖). 香港政府.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4. ^ 白云怡 陈青青. 香港事务专家:“港版国安法”大部分内容已草就 或赋予国安机关在港机构直接执法权力. 环球时报. 2020-05-22 [2020-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3). 
  5. ^ 5.0 5.1 港區國安法: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 將在港實施. on.cc東網.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中文(香港)). 
  6. ^ 6.0 6.1 《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 (PDF).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06-30). 
  7. ^ 朱宁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出调整 增加有关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内容. 法制日报社. 2020-06-16 [2020-06-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6).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对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新华社. 2020-06-18 [2020-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9). 
  9.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京举行 继续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等 初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 栗战书主持. 新华社. 2020-06-28 [2020-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10. ^ 港區國安法;人大常委一連三日開會;葉國謙:相信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過往的事可成為未來犯罪後的參考-20200628-香港新聞-有線新聞 CABLE News. 有線新聞.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1). 
  11. ^ 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人民网. 2020-06-18 [2020-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21). 
  12. ^ 劉銳紹:國安法立法過程或遇到反彈 完成程序才公布. RTHK. 2020-06-30 [2020-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13. ^ 國安處各懸紅百萬通緝海外8人 許智峯羅冠聰郭榮鏗等 警認「唔返港拉唔到」籲自首. 明報. 2023-07-04 [2023-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3). 
  14. ^ 港區國安法實施近3年共拘243人 國安處熱線收逾40萬舉報. 巴士的報. 2023-04-06 [2023-04-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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