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運動會申辦 

一般而言,奧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奧運)主辦城市的申辦流程如下: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會自所屬國家內挑選候選城市提交至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奧委會),並在那裡與其他國家的候選城市競爭主辦奧運的資格;最終再由國際奧委會決定主辦城市。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以下簡稱帕運)的主辦城市資格也是自同一程序中決選出來的;易言之,奧運主辦城市通常與帕運主辦城市相同。[1]自國際奧委會於1894年創立以來,至今已舉辦了32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24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與16屆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而每年均有為數眾多的城市為了獲得主辦資格而申辦競爭。

下表列出曾經申辦任一屆夏季或冬季奧運會的城市。自奧運於1896年「重生」以來,已有50座城市(含重複者)主辦過奧運,其中有2座位於東歐、5座位於東亞、1座位於南美、2座位於大洋洲,而餘下的城市則散布於西歐北美。然而截至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任何一座非洲中美洲中亞中東南亞城市主辦過奧運。

通常而言,主辦城市的決定是由國際奧委會總會在該屆奧運預定舉辦日的前7年選出的。例如:里約熱內盧是於2009年10月2日獲得201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資格的;而2018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資格則於2011年7月6日由平昌郡獲得;東京於2013年9月7日獲得202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資格;北京則於2015年7月31日獲得2022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資格;巴黎在2017年8月1日獲得202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資格,同日,洛杉磯獲得202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資格。然而在奧運會申辦流程於2019年更改後,主辦城市第一次在對應奧運預定舉辦日的11年前選出,例如:布里斯本是於2021年7月21日獲得203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資格。

  1. ^ IPC-IOC Co-opera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official website of the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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